深度解析:汉斯·尼曼诉讼案为何毫无进展 深度解析:汉斯·尼曼诉讼案为何毫无进展

深度解析:汉斯·尼曼诉讼案为何毫无进展

汉斯·尼曼诉讼案我们之前评论过汉斯·尼曼的作弊丑闻ZHUJIMAO.COM 上也对此进行了很多讨论

随后,尼曼对 chess.com、现任世界国际象棋冠军马格努斯·卡尔森特级大师、Play Magnus Group、丹尼·伦施(chess.com 的一位国际象棋大师)和中村光特级大师提起了一项 1 亿美元的诉讼,指控他们诽谤、承担责任、非法集体抵制(根据《谢尔曼法》)、不正当干预合同和商业预期以及民事共谋。

chess.com 正在收购 Play Magnus。马格努斯·卡尔森持有 Play Magnus 集团约 9% 的股份,但他并非该公司的高管。

我听了很多播客和律师的陈述,以便全面了解这起诉讼,现在我会为你详细解读。以下是发表评论的律师:

尼曼面临的挑战

归根结底,汉斯的律师们试图做两件相互矛盾的事情。

首先,诉讼必须在特定的法院提起,而选择哪个法院至关重要。你不能随意选择法院——必须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还有其他类型,但据评论律师称,本案适用属人管辖权。因此,汉斯必须找到一个对所有被告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而管辖权取决于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

但还有另一个关键因素。批评他人并非犯罪,在有大量证据的情况下指控他人作弊也不构成侵权。在本案中,chess.com 可以提供大量证据,加上汉斯本人的供述。显然,他们并非凭空捏造。中村光在 chess.com 上发表了评论,而且马格努斯从未指控汉斯在正式比赛中作弊。从诽谤的角度来看,这一切都显得非常薄弱。这就涉及到反诉讼滥用法(SLAPP 法)了。

SLAPP(“战略性诉讼反对公众参与”)诉讼是指财力雄厚的人起诉任何批评他们的人。想象一下,你是山达基教会,不喜欢批评者。你可以四处起诉所有批评者,迫使每个原告都聘请律师,疲于应付法庭辩护。你财力雄厚,根本不在乎诉讼费用,但被告却可能因此破产。

各州制定了不同的反SLAPP法来防止此类滥用行为。在某些州,恶意提起诉讼者如果败诉,可能需要承担所有诉讼费用,这有力地激励律师将无理诉讼拒之门外。

因此,对于这些原告来说,理想的诉讼对象是位于反SLAPP法较弱的州的法院。

这就引出了汉斯的问题。

也就是说,没有一家法院能够满足这些要求。

这起诉讼是在密苏里州提起的,该州的反SLAPP法确实比较薄弱。然而,chess.com公司和丹尼·伦施(Denny Rensch)都位于犹他州。马格努斯是挪威人,中村光则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部分事件发生在圣路易斯的辛克菲尔德杯(Sinquefield Cup)期间,这显然是提起诉讼的理由,但chess.com公司并未参与其中。被告律师无疑会立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此外,Play Magnus Group也面临诉讼,但很难看出他们与此案有何关联。Magnus是该公司的小股东,显然他借用了自己的名声和宣传才能。但他既不是公司高管,也不是董事会成员,因此很难证明存在代理关系。Magnus或Play Magnus做了某件事,并不意味着对方就必须承担责任。这类似于购买特斯拉或微软的股票:持有公司股份并不意味着你要对公司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里的情况略有不同,因为Magnus将自己的品牌借给了公司,但从根本上讲,他只是一个授权使用自己名字并获得部分股份的人,而不是Play Magnus的决策者。

登月计划的说法

汉斯还提出了有关阴谋和反垄断的指控。我咨询过的每一位律师都说,这些指控很难证实。

阴谋论的观点是,所有被告串通起来,合谋诽谤尼曼,目的是毁掉他的国际象棋生涯。如果真有中村光和丹尼·伦施在邮件往来中窃窃私语,摩拳擦掌地讨论如何搞垮尼曼,那当然,这说法就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又该如何证明呢?chess.com收购Play Magnus并不一定就等同于阴谋论。

此外,还有根据《谢尔曼反垄断法》条款提出的“非法团体抵制”诉讼的问题。阿基瓦·科恩提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而且非常新的,200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例——贝尔大西洋诉特温布利案,该案阐述了此类诉讼的门槛。我不是律师,所以我引用维基百科的摘要:

该判决由戴维·苏特大法官撰写,确立了在缺乏协议证据的情况下,平行行为不足以依据《谢尔曼法》第一条提起反垄断诉讼。该判决还提高了联邦民事案件的诉讼要求,要求原告在诉状中列明足够的事实,使其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具有合理性,而不仅仅是可能或可以想象。

不仅仅是可能,而是合情合理。当然,法律远比阅读维基百科上的一个摘要复杂得多,但我认为这足以说明汉斯面临的困境。

2900的故事

汉斯的叙述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他声称马格努斯·卡尔森输给尼曼后勃然大怒,因为这破坏了他冲击首个2900 Elo等级分的梦想。这个故事的问题在于:

  • 要找出马格努斯在国际象棋比赛中明明可以赢棋却故意选择和棋的例子并不难,因此他“疯狂追求2900分”的说法很可疑。马格努斯从未说过2900分是他的人生目标,只是说是下一个目标而已。显而易见,马格努斯根本无需证明什么,因为在任何关于“史上最伟大棋手”的讨论中,他总是名列前三。
  • 他因对阵尼曼的比赛而退赛。如果2900球真的是他的目标,他本应该上场比赛的。

没有哪个棋手会期望每次都赢,即使是像马格努斯这样统治力极强的棋手也不例外。鲍比·菲舍尔,或许是他那个时代最具统治力的棋手也曾在1962年输给过埃德玛·梅德尼斯,而梅德尼斯当时甚至还不是国际大师,更别提特级大师了。

抱歉,汉斯。

同样重要的是要考虑汉斯的说法。这笔高达1亿美元的巨款是如何证明其合理性的?

国际象棋不是NFL或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没人能像德肖恩·沃森那样拿到2.5亿美元的合同。世界冠军收入颇丰,也有少数超级特级大师(例如中村光)收入颇丰,主要来自赞助和代言。但除了这少数人之外,想靠下棋谋生都很难,更别提致富了。国际象棋大师列维·罗兹曼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国际象棋人物,但他所有的收入都来自直播,这种情况很普遍。国际象棋的真正财富在于拥有在线门户网站或教育平台(例如chess.com、Chessable等)。例如, 美国国际象棋锦标赛的最高奖金是26.2万美元。这不像其他运动那样,能让成千上万的付费观众挤满体育场。你见过马格努斯·卡尔森出现在电视广告里吗?

在汉斯看来,他原本稳操胜券,一路高歌猛进,最终夺得世界冠军。他能赚多少钱?1500万到2000万美元?前提是他真的能做到。汉斯·尼曼当然是一位优秀的棋手,但他还不是世界冠军的有力竞争者。他目前世界排名第40位,甚至不在候选人名单之列。他连美国锦标赛都没赢过。他肯定不可能在2023年成为世界冠军,所以我们说的至少是2025年。

一个排名如此靠后,甚至连前八名(锦标赛的晋级门槛)都没进的人,怎么可能向法庭声称自己将来会超越其他39名选手,最终夺得冠军呢?这有可能吗?当然有可能。但法庭不会仅仅因为可能性就让被告支付巨额赔偿金。汉斯现在就需要证明自己遭受了1亿美元的损失,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新车赔率

就我多年来的所见所闻,涉及公众人物的诉讼总是公关和法律的混合体。一位与会的非律师人士问,汉斯·尼曼是否参与撰写了诉状,因为诉状中充斥着夸张的言辞。读完之后,你会觉得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要在海牙采取行动了。其中一些措辞很可能是律师为了讨好客户而添加的。

但华丽的辞藻并不能赢得官司。汉斯面临着多重障碍,从管辖权争议到说服联邦法官相信他的一些诉讼请求合理,甚至还包括被质疑诉讼是否无理取闹。

在国际象棋中,执白棋的一方先走,因此拥有优势。尼曼先走,但他似乎给了对手车让子的优势